近日
“男子分手後起訴女友還錢勝訴”
衝上熱搜
引發關注

相戀一年多的李先生和張女士分手
之後李先生要求張女士
退還戀愛期間的轉賬總計4萬多元
並將其告上了法庭

法官表示:
情侶間的轉賬是贈與還是借貸
需要結合具體金額
以及情景等綜合考量

一般戀愛期間特殊意義的金額
比如520元、1314元、888元、999元
往往表達的是贈與
一般不會認定存在借貸關係

而李先生向張女士的轉賬
沒有表達特殊意義的金額
張女士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轉賬是贈與

最終
南京秦淮法院判決
張女士償還4萬多元的借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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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中國普法
編輯:宋誌國
審核:傅德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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